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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蟊贼讲原则 不偷私人偷公家
4月4日,市公安局刑警逮住了一个蟊贼,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家伙大言不惭地说,他作案时,“讲究原则”,那就是,不偷私人的钱物,专门盗窃“公家”的东西!
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张铺镇、铜城镇的一些村委会办公室和村卫生室,连续发生多起盗窃案件,引起了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副局长朱家骥、刑侦大队大队长范学军,责成大案中队中队长叶永明,带领大案中队民警展开侦查,限期破案。
经过艰苦的调查走访、串并研判,侦查员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曾在某旅馆住宿的一个男子持有其中一起案件被盗的手机。可是,等到侦查员赶到那家旅馆时,可疑的男子已经离开旅社。刑警们查阅了住宿记录,发现他登记的身份信息也是虚假的。刑警们随即调阅了这家旅馆的监控录像,中队长叶永明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可疑的男子!
原来,那个可疑的男子姓王,某镇的农民,今年37岁,曾因盗窃两次被刑警叶永明抓获过,坐牢期间,因为身患严重的肝病,王某被监狱保外就医了。
可是,王某光棍一人生活,居无定所,一时不知去向。连日来,侦查员围绕王某的社会关系和活动规律,展开了调查,得知王某保外就医期间,游手好闲,无固定工作,但出手阔绰,而且,经常白天睡觉,夜里出去活动。至此,王某实施盗窃的嫌疑逐步上升。
4月4日凌晨4时04分,守候了大半夜的侦查员发现王某骑着摩托车进入伏击圈后,一拥而上,当场将王某抓获。令侦查员感慨的是,王某所骑摩托车后架上捆绑着的一台电脑,居然是他刚刚从铜城镇一个村委会的办公室偷来的!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2013年下半年以来,他以天长市为盘踞点,多次于夜间骑着摩托车,流窜到张铺镇、铜城镇等地,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盗取一些村委会办公室、村卫生室内的财物。其中,2013年11月份的一天深夜,王某窜至张铺镇八墩村,盗窃了村委会办公室里的手机、办公电脑等物品后,又于今年1月份的一天夜里,再次盗窃了这个村办公室里的两台液晶电视。
王某还交代,他盗窃来的电视机、电脑、手机、现金等,除了自己留着使用外,部分赃物低价卖给了别人。此外,王某还盗窃过村卫生室的药品。2013年下半年以来,他先后作案十余次,盗窃了案值十多万元的钱物。如果不被刑警抓获,他还会继续作案。
4月4日中午,刑警们讯问王某,为何选择村委会和村卫生室下手时,他竟然恬不知耻地说:“我这个人偷东西讲究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偷私人的东西,只偷公家的钱物。村委会办公室和村卫生室,大多不靠近村庄,夜里没有人值班,偷起来既方便、又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市公安局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核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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