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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法院秦栏法庭审理了一起孙某诉张某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男方以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处理子女抚养和彩礼返还问题。
经法庭调查,双方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仅仅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婚后双方生育一男孩,刚满周岁,现随男方生活。双方家庭曾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动手互殴,现对立情绪严重,男方家为躲避女方家人骚扰,离家外出,租房居住。女方思儿心切,情绪激动,多次要求男方将小孩给其看望,男方家坚决不同意,害怕女方以此为借口,再次到男方家租住的地方吵闹。
秦栏法庭了解相关情况后,考虑到女方作为母亲思儿心切,为缓和双方对立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多次找男方做工作,向其释明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男方勉强同意在小孩周岁生日当天,将小孩抱给女方看望,但担心发生意外情况,要求将看望小孩的地点定在天长法院。
为安排好女方顺利和小孩见面,防止发生意外情况,秦栏法庭邀请了妇联、天长派出所、天长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共同劝解、维持秩序。最终女方在小孩周岁生日当天在天长法院如愿见到了长期未见的儿子,情绪得到了舒缓,之后男方顺利将儿子带回家过周岁生日。在儿子面前,双方情绪得到了缓和,为接下来的庭审工作带来的便利。
来源:今日天长 作者:江立龙 薛国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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