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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夫妻间琐事产生矛盾,滁州一男子竟对岳父母产生怨恨,进而持刀行凶,将岳父母杀死。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滁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残忍杀害岳父母的朱某某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朱某某与两被害人长女小园系夫妻关系,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朱某某欲让岳父母出面协调,岳父母表示,矛盾应由朱某某与他们的女儿小园自行协商解决。朱某某认为岳父母对其夫妻问题处理不当,遂心生怨恨。 朱某某携带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至岳父母家解决其与妻子之间的矛盾。后朱某某在岳父母邻居家厨房找到两人,朱某某岳父又要求朱某某自己解决家庭矛盾,并与朱岳母起身往外走。朱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菜刀向其岳父捅、砍数刀,致被害人倒地。随后,朱某某又持尖刀捅刺在厨房门口的岳母一刀,岳母逃进厨房,朱某某又追进厨房连捅数刀,后尖刀被岳母夺下。朱某某出厨房寻回菜刀,其岳母将厨房门关上,朱某某无法打开门,见有人朝现场来,朱某某离开厨房。行凶后,朱某某又持菜刀威胁他人为其找农药未果,后离开现场,而朱某某的岳父母已当场死亡。 案发后,朱某某在亲友劝说下主动报案,并等候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朱某某连杀二人,虽然主动投案自首,但其预谋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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