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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家贼竟然是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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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0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
家贼竟然是个姑娘!

俗话说:“家贼难防”,12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天长派出所民警介绍说,最近,他们逮住的个“家贼”,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家贼”居然是个未婚的姑娘!
12月15日,天长派出所接到一家饭店老板的报警,说他家饭店收营台里的营业款被盗了,具体的损失还不清楚,请求民警前往破案。天长派出民警立即赶到那家饭店,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认定这是一起系列内盗案,作案人就在饭店里的员工当中。民警寻找蛛丝马迹,顺线追踪,逐一排查,最后发现女收银员小妍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于是,正面接触了小妍。与其他案件的众多犯罪嫌疑人一样,经过抵赖、喊冤、沉默之后,在警方抛出的一个个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小妍不得不低下了头,交代了作案的经过。
原来,今年20岁的小妍家住某镇,因为家境贫寒,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2015年10初,小妍来到天长市区,应聘为一家饭店的收银员。工作期间,每天都接触大量的营业款,可是,这些钱都不属于她的!一心想着挣大钱补贴家用的小妍很聪明,她发现这家饭店在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10月初至12月15日,小妍每天单独或者伙同25岁的女同事小婉一道,趁饭店大门口的验票员到餐厅帮忙无人验票的机会,采用给顾客回笼票或者不给小票的方式,收下顾客的消费款后,直接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在短短的两个半月时间内,小妍非法侵占了饭店的营业款12200元,全部用于补贴家用;25岁的小婉也非法侵占了营业款2000元。
纸是包不住火的,胆小的小婉害怕她们的行为迟早一天会被老板发现的,于11月初辞了职,离开了那家饭店。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东窗事发后,小妍和小婉如数退还了非法侵占的营业款。市公安局认定,小婉的行为是非法的,但她的涉案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而小妍的行为已经涉嫌侵占罪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警方告知那家饭店的老板,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小妍的法律责任。
2#
发表于 2015-12-29 08:14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唉,姑娘糊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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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12-29 09:49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估计是一时糊涂 希望老板给她一次机会 还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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