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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丽心情 于 2016-4-22 09:05 编辑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对保障困难群体安居起了重要作用,每年政府都会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农村危房改造中来。针对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资金,在个别基层官员眼中,却成了“唐僧肉”,采取冒领、套取、侵占等方式,将危房改造资金吞入肚中。
4月20日,滁州市通报5起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对基层公务员起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在个别人眼中,只要想贪,无所不用其极。凤阳县黄湾乡组织员朱学善,负责该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材料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朱学善首先想的不是如何把这项安居工程落实到位,而是如何从中谋取私利。他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冒用五保户刘某某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据为己有。事发后,凤阳县纪委给予朱学善开除党籍处分,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在一些村里,贪婪的土壤一旦形成,贪腐就不会是个例。明光市石坝镇三关村原村委会主任王仙文,在任职期间以分配给其他困难户为名,将低保户刘某、贫困户谢某的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6000元据为己有。无独有偶,该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文武,在任职期间以分配给其他困难户为名,将贫困户孟某的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据为己有。两人侵占危房改造资金手法一致,不愧为“合伙人”。石坝镇党委给予王仙文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张文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冒领别人的有风险,有的村干部就“摇身一变”成了困难群众。南谯区章广镇元松村党总支副书记、文书秦春同,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章广镇党委给予秦春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有人为己,也有人为亲,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们天长市大通镇元通社区党支部书记徐荣保,在其协助政府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其亲属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大通镇党委给予徐荣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当然,也有人直截了当——收费。定远县拂晓乡林业村党总支书记徐友成,违规向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23140元,用于村支出。拂晓乡党委给予徐友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5起案件,虽然违纪违法主体级别低、涉案金额小,但社会影响恶劣。”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责任,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严格监督检查,管好用好危房改造资金,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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