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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微信约出女网友开房,竟趁女网友熟睡之际,偷盗对方钱财。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男子陈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男子陈某与女子张某某通过微信认识,张某某和家人碰巧到来安有事,二人便相约见面。2016年2月18日晚,陈某到来安县新安镇某宾馆378号房间与其女网友张某某约会,后陈某趁被害人张某某熟睡之机,将张某某放在上衣口袋里的4000元人民币盗走。
案发后,陈某主动退出赃款4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400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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