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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市享受公积金政策的居民可以在选房、交完定金并签署定房协议后,凭定房协议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已缴存公积金。申请通过后,居民的已缴存公积金将进入与此相关的监管账户,以保证公积金将用于购房首付。
“提现”后还可以继续贷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签定购房合同后,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购房的经济压力减到最小。
据悉,去年以来,我市已出台了系列措施,包括压缩公积金缴存时间限制、降低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为居民购房的资金筹积减轻了压力,让缴存居民购房安居无后顾之忧。
新闻加点料
5月起,我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规范了缴存基数,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不低于5%,不超过12%,并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标准。日前,市统计局公布2015年度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滁城为1250元,各县(市)为1150元),测算和确定滁城(市直、两区)月最低缴存额为126元(单位和个人各63元),县(市)最低缴存额为116元(单位和个人各58元)。对于我市的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同样为3600元;月最低缴存额滁城(含市直两区)为126元,县(市)最低缴存额为116元。
而对于工资超过15000元的“高薪人群”,其公积金缴存额将会按照新规被限制在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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