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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 2017年天长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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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7﹞1号)文件精神,现对天长市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如下(具体人员见附件)。

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自行打印本人《2017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信息表》,于7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至天长市教育体育局5楼会议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3.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事报考资格复审。

4.经省物价局核准,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每人交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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