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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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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天长市公安局回复:
我局经调查:
2016年8月18日,我局接到举报:天长市“百姓人家”酒店有人办酒席使用假冒的口子窖酒。接报后,我局派民警到现场检查,发现该批口子窖共128瓶,经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认定,该批酒系假酒并侵犯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口子”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查明假酒的来源,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局对该批口子窖采取了有关措施封存。
根据购买假酒的当事人陈述,这批口子窖系从外地一烟酒门市部购买,为查明该批假酒的来源,我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多次赴外地调查取证,现因案件复杂、异地取证难度较大,导致案件侦查周期较长。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当事人明知系假酒的情况下,多次到公安机关无理取闹,索要这批假酒,为净化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打击市场流通过程中的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该批假酒来源的侦查力度。
为防止该批假酒流入市场,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同时为维护口子窖酒业的品牌,减少购买者董某某的经济损失,目前董某某和口子窖酒厂就假酒处置正自行进行协商中。
公安机关严正声明:对于当事人出于个人目的而混淆是非,歪曲事实,在网络上传播谣言,对办案民警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
希望广大网友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对制假、售假、恶意卖假的行为予以声讨,为维护天长的市场环境、维护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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