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的一篇热文刷爆了朋友圈,标题是《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但实际上,文章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案例中,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为了不造成麻烦,早点做个公证或是立好遗嘱,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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