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烟草专卖局公告2018.12.04-12.10 2018年 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我局在天长市经三路同乐公司、天长市天扬路圆通快递公司进行检查,在魏雪托运的包裹(快递单号为:3832784746465、71427394409458、669414523813、75113279494669)、胡飞帆托运的包裹(快递单编号为:3979462801269、669423340556、669419731010、71427396453879、71427191453589)、龙海纳托运的包裹(快递单号为:75113713268489、669424314324、71427397442833、71427390508281、75113279575838、73107114194899、71427394443075)、程娜托运的包裹(快递单编号为:73107150429711)、晓明生托运的包裹(快递单号为:3832784848007、3832784847730)、逗逗托运的包裹(快递单号为:803229826415346002)、刘福托运的包裹(快递单号为:75114358290996、75114358325576、75114358323338、75114358185774、669437647223)、于海燕托运的包裹(快递单号为:3102189848827、75114683682410、75114773988116、75114683568336)查获的卷烟,已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魏雪、胡飞帆、龙海纳、程娜、晓明生、逗逗、刘福、于海燕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天长市烟草专卖局(地址:天长市二凤南路80号,联系电话:0550-702425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涉案卷烟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天长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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