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高先生 于 2019-1-24 09:32 编辑
替退休老人们发帖:
我们都是2014年10月1号以后同一系统(事业单位)的退休老人,几个月前单位会计根据上面的文件,通知我们到单位填表结算国家补发的240个(时间单位略)的养老金,并把我们的银行卡(社保卡)都给复印上报了,老人们都很高兴。然而几个月过去了,马上都快要过年了,这笔补贴到现在我们也没领到,对此退休老人议论纷纷,我们的退休微信群里也天天议论此事......前天我们电话采访了凤阳的同学(也是同一系统的退休老人),说他们凤阳县这笔钱都发了,他早已领到了!
唉!....我们天长是多年的十强县,难道不如凤阳县吗?凤阳县这笔钱都已发了,为何我们堂堂的天长市(十强县)到现在也不把这笔钱发给我们?难道政府也在忽悠我们这些退休的老人吗?
另外:1,我们退休前的上调部分的工资,到退休时都全部给扣掉了,都按调资前的老工资标准来计算退休费的,当时会计讲,等省里养老金细则出来后再给你们重新计算,几年过去了,我们被扣的工资到现在也没发给我们一分,难道省里的养老金细则还没出台吗?
2,独生子女的奖励金。在那轰轰烈烈的计生年代,我们积极响应国家“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生了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根据当年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奖励优待第二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我们退休时这个百分之五就没有了,政府狡辩说,你们已经是百分之百退休金了(我们系统省里文件规定满35年工龄,退休金百分之百),我们这百分之百是我们用多年的血汗奋斗出来的呀!!!这与独生子女奖励金无关呀!况且,在我们系统中,家里不是独生子女的同事(工龄都满35年了),拿到这百分之五的同事太多啦!按照政府的这个狡辩的逻辑,不管他生一孩还是二孩都应该有当年的计生奖励金?这哪里还能体现出当年的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说白了,就是政府在过河拆桥,怕花钱!!
在这里请政府把当年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奖励部分再读读,再深刻理解理解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