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与两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请撤回挂拍的房产公告……”6月29日,天长法院执行法官刘绪凯接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申请。
案情回顾
陈某与崇某、应某系朋友关系,三方于2017年共同投资合作某采石厂,崇某、应某后退出合作,经结算,截至2018年4月1日,陈某应分给崇某、应某投资款107万元,但因陈某资金周转需要,暂无力偿还,三方约定将上述款项转为民间借款,并签订《协议书》一份。还款时间到后,经多次催要,陈某分文未付,崇某二人将其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绪凯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与陈某联系,敦促其还款,陈某表示现无力还款。法院遂依法进行网络查控,冻结陈某银行账户,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刘绪凯多方查找,发现陈某在该市某小区有一套房产,立即予以查封,并找陈某谈话,陈某仍无还款诚意。崇某二人遂申请网拍该房产,法院依照规定发出网拍公告。当陈某看到自己的房产出现在该院网拍公告栏,才知道法院动了真格,连忙与崇某、应某联系,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经二人同意,该院撤回网拍公告。该案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