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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天长法院在发布第20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公告》后,三天时间,11名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成功执结13起案件。
6日,被执行人瞿某在电视上看见自己照片、姓名、住址等信息被曝光,觉得很丢人,立即将6875元执行案款交给申请人,然后打电话给案件承办人,要求将自己的身份信息撤下“曝光台”。执行法官确认无误后,将其撤下。
瞿某经营餐馆,从天长市某酒业经营部(下称酒业经营部)购买白酒,2014年经双方结算,瞿某欠酒款6875元,出具欠条一张。酒业经营部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瞿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收案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多次电话联系瞿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瞿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曝光”第二天,瞿某便发现了自己的“大头照”电视、公交车上均有,顿觉颜面尽失,连忙把酒款全部还清。其余12件案件被执行人类似瞿某遭遇,认为曝光丢人,或全部履行,或与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020年,该院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利用网络曝光646人,限制高消费3109人,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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