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梁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击、堵截,查获了2名非法电捕鱼人员,经询问后,将该案依法移交我市渔政部门处理。 电捕鱼不仅会伤害水生物,对水域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严重破坏,对捕鱼者自身生命安全也具有重大隐患,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然而,仍有少数人为满足口腹之欲而置法律于不顾,偷偷电捕鱼。 11月19日下午2时许,石梁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称:接天长市长热线转来群众举报,在白塔河石梁古庵村河段有两个人在非法电捕鱼。 石梁派出所接令后快速反应,副所长钱文赞立即带领3名辅警赶到举报地点,并通过举报线索,掌握违法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特征后,将人员分成2组在古庵境内必经的2处路口进行拦截,很快将车上两名男子(张某:石梁古庵村人;刘某:大通便西人)成功控制。 现场查扣电瓶、逆变器、电捕网兜、鱼篓等作案工具。随后将两名违法嫌疑人被传唤至石梁派出所。经询问:张某和刘某对非法电捕鱼行为供认不讳。 11月22日,根据《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石梁所将该起案件移送我市渔政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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