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何长城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何长城,地址:天长市仁和集镇优信路11号,登记号:PDY93784934118117D2122,诊所注册的医师为何长城、马齐银。 经查,天长何长城中医诊所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9日违反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接诊了有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徐某某,未执行首诊负责制,未闭环管理并引导患者至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导致患者徐某某未被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从而造成其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的严重危害后果。 以上行为天长何长城中医诊所、诊所负责人何长城、助理医师马齐银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参照《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1.吊销天长何长城中医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吊销医师何长城《执业医师执业证书》;3.吊销助理医师马齐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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