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月12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49号)
广大市民朋友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定义务。根据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5月12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本次核酸检测将发放全市统一制式检测凭证。
从5月13日起,每天持本次核酸检测凭证方可出入小区(卡口)、学校、车站、公交车、商超、宾馆、饭店、菜市场、银行、机关单位、企业工厂等各类公共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我市区域内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 二、核酸采样方式: 集中采样点采样 三、核酸采样时间: 5月12日早上6时至下午16时,具体地点以村(社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参加此次全域核酸检测。 (二)全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员工不参加此次全域核酸检测,继续按照每天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 (三)请服从采样点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排队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等待采样的人员要与正在采样人员保持3米距离,其他等待采样人员保持2米距离,不聚集、不交谈、不触碰。采样后立即戴好口罩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 (四)请本人携带手机和身份证,现场出示“核酸检测预约码”。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您的家人提前帮助申请“核酸检测预约码”,我们也将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家庭户口本,提前帮助申请“核酸检测预约码”。 (五)对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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