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涉疫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2年5月9日,天长市疫情防控部门发现3名从浙江嘉兴来天长的外地人员未履行社区(村)报备手续,于5月7日入住我市某商务酒店。经公安机关调查: 5月7日凌晨3时许,林某强(男,28岁,天长市汊涧镇郜山村人)驾车绕开G345国道来安-釜山交界处的疫情防控查验点,在汊涧镇长山村境内将从浙江嘉兴自驾来天长的欧某某、胡某、李某接到市区某商务酒店入住,并于当日下午4时许返回长山村,将欧某某等3人的车辆开回市区某商务酒店停放。经查,3名外地人员均未履行社区(村)报备手续。 林某强故意逃避交通查验点防疫查验、不向社区(村)报备擅自接入欧某某等3名外地人员,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天长市公安局对林某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对3名外地未履行报备手续人员,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目前已离开天长。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驾乘人员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认真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