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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通告!天长这四家诊所被注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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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7 11: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规定: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应予以备案,过渡时限为一年。新备案的诊所,按照本办法及最新版诊所基本标准进行备案。诊所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截止目前,下列4家诊所未能如期完成备案程序,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依法在医疗机构注册连网系统中注销其诊所执业资格。
特此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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