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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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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发表于 2015-8-19 11:38
您好!请您到您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或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设大厦,7312413)咨询、反映。谢谢!
本人城市户口,结婚后家属是农村户口,农村有住房。我本人户口簿是城市户口,户主家庭人员即本人,住单位8平米公房,住房条件很拥挤,吃住在8平米屋内,关于享受保障房之事,社区讲去保障局,保障局讲结过婚农村有房不合改策,相互推诿。既然保障房享受对象是城市户口的家庭户住房面积收入合乎申请标准的家庭,为什么我一人户口的家庭不好申请办理,请政府解释,天长永安社区新河北路445号户主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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