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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天津发生安全事故,引起我们地方政府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首先把我们用了十几年的管道液化气停了(原皖东化工厂宿舍区.石粱路新宇巷)。让我们住户每家临时自备气罐用,政府联系天然气公司解决我们的困难。我们通过信访局进行了正常的沟通,领导很重视,把我们的诉求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当时住建委也下了批复,说正在联系天然气公司设计方案,另外小区道路己通过招标,目前施工队伍己进驻现场。让我们在回复上签字。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了,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陆续有住户去询问,都是推。想问问有关部门,这个问题究竟什么时候能落实,是否还要大家去找领导沟通?请尽快给个答复。联系电话你们那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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