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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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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客户您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停电。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需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
“新城花园”小区属安徽天缘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小区属自管性质。小区内客户由小区自备变压器供电,线路设备产权归物业公司或小区开发商所有,天长供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和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电价收取小区总表电费,供电公司与小区低压用户无直接供用电关系。
该用户自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共欠电费261323.53元,拖欠电费金额巨大,对我公司的电费回收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虽我公司每月上门、电话催缴,但小区仍未及时缴纳电费。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欠费停电前已采取以下措施:
1. 9月13日将停电通书送交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经理已签收)。
2. 9月14日在小区各个楼梯口、宣传栏及显著地方张贴停电公告。
3. 9月15日前将停电通知书送达该小区门面房业主并由业主签字,因业主不在家导致未送达成功的门面房,工作人员已将停电通知书在附近墙面上张贴并拍照留存。
4. 9月18日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告知小区欠费情况及公司即将采取的措施。
5. 9月18日国网天长市供电公司发函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物业股,告知小区欠费情况及公司即将采取的措施。
供电公司身为服务型企业,供好电、多供电是我们的宗旨,采取停电措施也是企业的无奈之举。尊敬的客户,为保障贵小区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请各位业主敦促物业公司尽快缴纳电费。
关于小区移交业务,解释如下:
客户电力资产移交应遵循客户自愿、资料齐全、协商一致的原则,如小区住户需要由供电公司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需由小区产权单位按照安徽省住建厅下发的《城市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向供电公司申请小区一户一表改造。
根据相关规定:供电公司接到客户有关电力资产无偿移交的书面申请及移交设备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电方案对设备清单进行现场核对,检查用户申请移交资产范围、质量是否符合电网安全要求;10个工作日内对需整改部分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直至合格后在电力资产无偿移交交付清单上签字确认;配电设备资产经技术评价及安全性评价合格并签字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经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批准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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