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以来,安徽反腐持续发力,一批官员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至少有3名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宣布被调查或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安徽建筑大学原督导员夏鹭平,池州原市委副书记王强。
10月10日合肥市蜀山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梅国胜接受组织调查 合肥市纪委宣布,合肥市蜀山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梅国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梅国胜,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历任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政务文化新区党工委书记,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蜀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正县职)等重要职务。
10月23日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被双开 从安徽省纪委获悉,日前,中共安徽省纪委对中共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蒋昌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益利,收受巨额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蒋昌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蒋昌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蒋昌盛简历
蒋昌盛,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安徽桐城人。
1978.10-1981.08淮南化工学校化工机械专业学习;
1981.08-1987.09淮南化工学校团委、办公室办事员;
1987.09-1993.10淮南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办事员、副科级秘书、副科长;
1993.10-1997.12淮南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1997.12-1999.04淮南市委副县级督查员、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1999.04-2000.10淮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8.7-2000.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并毕业);
2000.10-2001.08淮南市委正县级督查员、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1.08-2003.05淮南市凤台县委副书记(正县);
2003.05-2003.6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工委书记;
2003.6-2008.3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工委书记、区人大工委主任(2001.7-2004.7安徽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
2008.3-2011.08淮南市潘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8--2013.11淮南市委常委,潘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11任宿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0月8日蚌埠市纪委通报五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
禹会区涂山风景区陈郢村党支部书记李学付挪用公款问题。经查,2010年至2011年,李学付担任涂山风景区陈郢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40万元土地补偿款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禹会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学付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禹会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学付开除党籍处分。
淮上区沫河口镇信湾村村委会主任王少飞贪污问题。经查,2012年8月,时任信湾村村委会主任王少飞借协助政府征地拆迁和发放征地补偿款之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补偿款13440元,非法占为己有。淮上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少飞有期徒刑一年。淮上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少飞开除党籍处分。
怀远县鲍集镇镇东村党支部委员刘道传非法占有村民养老保险金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3年,刘道传在负责代收代缴村民养老保险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村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21900元占为己有,用于自己日常开支。怀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道传开除党籍处分。
五河县新集镇姚管村党总支书记胡言北虚报冒领工程款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3年,胡言北在负责该村许庄田间排灌渠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工程量手段,骗取“一事一议”工程款40316元。五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言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胡言北违纪款40316元,上交国库。
蚌埠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许平兼职领酬问题。经查,2011年1月,许平未经批准到民营企业担任高管,月薪1万元,至案发,许平共领取薪酬合计465638.45元。蚌埠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许平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收缴许平违纪款465638.45元,上交国库。
10月10日滁州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琅琊区清流街道凤阳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程家明违纪问题。程家明在任凤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权,编造假材料,为其不符合低保申领条件的岳父母办理2009年至2014年低保。
琅琊区纪委给予程家明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南谯区水稻繁殖厂厂长史家付、会计于殿寅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史家付、于殿寅以购买劳保用品为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补贴发放给单位职工。南谯区纪委分别给予史家付和于殿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远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原书记沈祖奇违纪问题。沈祖奇在任炉桥粮油中心站负责人和定远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6年将炉桥粮油中心站原办公楼以每年1万元租给其亲属,之后,其亲属又以每年16万元转租牟利。定远县纪委给予沈祖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明光市涧溪镇涧溪村何郢组原组长何玉忠违纪问题。何玉忠在任涧溪村何郢组组长期间,通过虚报粮补面积,违规套取粮补资金5241元。明光市涧溪镇纪委给予何玉忠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天长市农委“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原主任徐光明违纪问题。2013年至2015年,徐光明在任天长市农委“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项目方面收受他人财物,为其提供帮助。天长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徐光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10月12日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韩煌接受组织调查 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韩煌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10月12日淮北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任斌受贿问题。任斌在担任淮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事宜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0万元。2014年12月,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任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烈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濉溪县五沟镇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孙学红贪污问题。孙学红在担任五沟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在明知其家人不符合享受低保和危房重建条件的情况下,先后以其亲属名义申报低保和危房改造资金,共骗取资金6.52万余元供个人使用。濉溪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濉溪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并经濉溪县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7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孝元职务侵占问题。徐孝元在担任油坊村党支部书记及后期被聘为顾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刘东煤矿给付村集体的协调费及其他费用共9.5604万元。2015年3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相山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工作人员李占伟受贿、贪污、滥用职权问题。李占伟利用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共计23.8万元;明知自己不具有农民工培训资格,仍借用他人学校名义申报农民工技能培训,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共计51.665万元;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予以鉴定,致使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被套取。2014年5月,杜集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杜集区人社局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杜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
烈山区烈山镇副镇长魏华失职问题。魏华作为烈山镇分管控违拆违、国土和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控违拆违不力,致使某驾校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基本完成违法建设。2015年8月,烈山区监察局研究决定,并经烈山区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0月14日池州东至县东流镇民政所所长张克龙公款购买购物卡
安徽省纪委通报,东至县东流镇民政所所长张克龙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张克龙在节日期间先后用公款购买购物卡6000元用于联络工作,并在东流镇一家单位以其他名目报销。东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克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