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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四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还告诉我们说,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个代表是人民选的。
最近,听说天长各个社区开始了选举,各种大小领导一个个粉墨登场、嗷嗷直叫唤,我要说,领导,我超过十八岁已经多年,应该可以参加选举了,可是我至今不知道的啥叫选举,我知道我身微言轻,也不适合领导胃口,被选举是不可能的可,可是领导,选举权你可以给我吧。我也不知道社区领导是把我自动过滤了还是通知不到我,自动过滤还好讲,因为我应该是有主见的人,象我这样的人剥夺选举权也很对它们的心思。通知不到也能算过借口,可是通知我家人做妇科检查是不厌其烦。再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哪个社区多少号选举,就不能在网上呼吁下啊,难道选举要偷偷摸摸的吗?
现在我就想问下,领导,我的选举权到底被谁剥多了,你凭什么这么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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