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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一只小羊羔牵出两个贼【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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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05: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一只小羊羔牵出两个贼

一只小小的羊羔,竟然一下子牵连出了两个外地的蟊贼!7月15日中午,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臧金科讲述了这个有点儿滑稽的小故事。
合伙偷羊
万某是个在天长做凉皮生意的北方人,詹某的妻子见万某的生意不错,就来到了天长市区,拜万某为师,跟他学习做凉皮的技术。为此,詹某和万某成了好朋友,两人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几乎无话不谈。
今年5月初的一天,两人闲谈时,詹某对万某说:“哎,告诉你一件事啊,我看见天长街道曙光社区有一户人家,养了一只白色的小羊羔,不是肉羊,是那种土羊,特别可爱!我们俩找个机会把那只小羊羔偷回来,你看怎么样?”。
当时,万某以为詹某开玩笑的,也就没当一回事。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因为生意上的事情,驾驶机动三轮车的万某和骑着摩托车的詹某恰好路过天长街道曙光社区时,詹某再次提议,两人一道去偷羊,万某表示同意。但是,他对詹某说:“偷只小羊用不着去两个大男人,你一个人去就行了。再说了,我穿着大胶靴,走起路来声音又大,被人家听到了反而不好!”。
詹某一听,觉得万某说的有道理,就架起了摩托车,自己去偷羊了。万某坐在自己的三轮车上,熄灭了车灯,一边帮助詹某看车,一边等詹某回来。
詹某蹑手蹑脚地赶到了那户人家的羊圈旁,发现那只小羊羔缰绳的一头拴在一把起子上,起子插在了羊圈门口的泥地里。詹某没费吹灰之力,就拔起了起子,牵着小羊羔返回停车处之后,万某主动下车,帮助詹某把小羊羔抱到了自己的三轮车上,两人喜滋滋地一道回到了在天长市区的出租屋里。
当时,那只小羊羔还不到十斤重,是两个人一块偷的,可是,就这么一只小羊羔,怎么分赃呢?
詹某眉头一皱,当即提出:“这样吧,小羊羔归我,等它长大了,把羊杀了,我们再二一添作五。你看怎么样?”。
万某望了望詹某,没有吱声。
第二天一大早,詹某把小羊羔送回了老家,对家人说,我在天长买了一只小羊羔,等把它养大了,杀杀过年。
夜晚告发
今年6月份的一天,万某回家看看市场行情,打算回北方老家做凉皮生意。临别前,就将自己租来的摊位交给了詹某,让詹某夫妻俩在他的摊位上做生意,一来,可以继续撑起生意上的门面,二来呢,也算做个顺水人情。对于詹某来说,不花钱不花钞的,弄个外快摊位做生意,当然求之不得!
7月初,回老家考察了一圈后,万某发现老家的凉皮生意不好做,根本不如天长这边,于是,又回到了天长,准备在自己的摊位上继续做凉皮生意。
没想到,詹某翻脸了,理直气壮地对万某说:“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吐沫一个钉,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能不算数呢?!”。
万某生气了,指着詹某的鼻尖说:“当初,看在我们俩朋友一场的分子上,我才将摊位暂时让给你们做生意的,而不是把摊位转让给你!现在倒好,你不仅不领我的人情,还想霸占我的摊位,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可是,任凭万某怎么讲,詹某就是赖着摊位不肯让!
7月9日,愤怒不已的万某思前想后,最终决定,去一趟公安局,将詹某偷羊羔的事情向警察告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当天晚上9点多钟,万某走进了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如实地叙述了偷羊羔的经过。
小羊回家
给万某做完笔录后,考虑到万某的态度,加上派出所需要核查这起案件是否真实,民警便让万某先回去,等待通知,保证随传随到。
送走了万某后,民警连夜查询,发现今年5月份以来,市公安局没有接到羊羔被盗的报警。
7月10日一大早,千秋派出所民警岑群和蒋家全就赶到了天长街道的曙光社区,挨家挨户地询问情况,最终确定村民梅大妈就是被盗小羊羔的主人。
当民警询问梅大妈家是不是丢过什么东西时,梅大妈一五一十地告诉民警:“今年5月份,我哥哥给了我一只小羊羔,抱回来后,就拴在我家羊圈里头的,特奶奶的,没过几天,小羊羔就不见了,我以为小羊羔夜里跑掉了,加上那只小羊羔顶多也就头十斤重,值不了几个钱,我就没有报案”。
民警告诉梅大妈,她家的小羊羔不是自己跑掉的,是被人偷走的。现在,小偷找到了,被偷的羊很可能还在。
梅大妈一听这话,一把拽住民警的手,疑惑地问:“我说小伙子啊,你们不会跟我这个老太婆开玩笑吧?”。
民警笑着说:“大妈,没跟您开玩笑,一旦找到了那只羊,我们会及时把它送回家的!”。
返回派出所后,民警直接找到了正在做生意的詹某,让他赶紧收拾收拾,跟民警去一趟他的老家。
7月10日下午,当千秋派出所民警将那只被盗的羊送回家时,梅大妈激动的不得了,三步并作两步,连走带跑地跑了过来,一把搂住羊的颈子,不住地抚摸着羊头,亲昵地说:“我的小乖乖呀,两个月不见,你都长成大羊啦!”……
双双被拘
7月15日下午,办案民警岑群介绍说,案件调查清楚后,千秋派出所及时上报。7月13日,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裁决,给予偷羊的违法行为人詹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考虑到万某虽然参与了盗窃,属于共犯,但是,鉴于他主动向警方说出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这起盗窃案件的事实,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依法从轻处理,给予万某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岑群还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7月14日傍晚,詹某、万某一道被民警送进拘留所时,万某后悔不已地对詹某说:“唉,本来打算把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告倒的,哪晓得,把我自己也一块告进来了!”;一听这话,詹某斜着眼睛,哼了一声,嘴里恶狠狠地吐出来五个字:“你特么活该!”……

【图为梅大妈家的羊圈和已经长大的那只被盗的羊。詹某、万某和梅大妈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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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07:25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
分赃不均 没有良心
一只羊羔、一个摊位、两个讨债鬼、一群警察。。。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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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7-16 08:31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小羊羔都长这么大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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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08:46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星星点灯 发表于 2015-7-16 08:31
小羊羔都长这么大了

白养了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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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7-16 12:49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呆子一样的脑子
【小事当慎,小节当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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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21:12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这是分赃不均啊
远处是风景,近处才是人生。
拥有健康和开心,把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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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21:12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窃贼可恶,抓住严惩啊
远处是风景,近处才是人生。
拥有健康和开心,把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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