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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当了!
5月13日上午,当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民警告诉68岁的李大妈,警方要依法对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李大妈捶胸顿足地说:“我上当了,我再也不相信他们的鬼话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请听我从头叙述。老规矩,对事不对人,也不针对区域,以案说法,共建和谐。
5月12日上午,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接到举报:大通镇某村一位村民家种植了不少罂粟。所长董锋、副所长陈金山立即带领民警前往调查,果然发现这户人家的院墙外和庄基地附近,生长着一些已经开花的罂粟。派出所民警一边拍照取证,一边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通报了情况,大队长范学军当即指派责任区刑警一队民警配合大通派出所展开调查。没想到,调查的结果竟然令办案的民警感到无比的辛酸!
原来,十年前,58岁的李大妈家不幸患上了重病,一家人为此忧心忡忡,都以为李大妈在世的时日不多了。不过,让这家人没想到的是,本村同时查出患有同样重病的四位村民中,除了李大妈挺过来了,其余三人均已撒手人寰。李大妈在庆幸自己“命大福大造化大”的同时,也和71岁的老伴一样,希望奇迹继续上演,生命继续延续下去,为此,老夫妻俩遍访名医,然而,得到的结果都不容乐观。
去年秋天,李大妈病情加重,不得不再次住院,就在李大妈住院期间,临床的一位外地病友告诉她:“大烟果子可以医治百病”。死马当作活马医吧!病急乱投医的李大妈随即向病友索要了一粒罂粟果。回家后,按照病友的吩咐,分别撒播在自家庄基地附近的两块地方。李大妈虽然不怎么懂法,但是,她晓得,政府不允许种植“大烟”,为此,她特意将那片罂粟苗数额较多的地块用黑色的塑料网围了起来,防止被邻居和路人发现。没想到,罂粟果还没有成熟,大通派出所民警还是找上门来了。
5月13日傍晚,在接受采访时,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所长董锋告诉笔者,经民警当场清点,李大妈种植的罂粟共计1365棵。
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处罚情况,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情报中队指导员殷德国介绍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棵以上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种植1棵以上、500棵以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李大妈有可能面临着牢狱之灾。
目前,因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李大妈已被市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被铲除的1365棵罂粟也被全部销毁,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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