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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生活567 于 2015-5-8 05:31 编辑
农妇被抓时反问警察:种花也犯法?!
5月6日,因为种植“花草”,我市一位农妇被警察带走时,纳闷地反问民警:“种花也犯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前不久,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春季铲毒统一行动”,全局民警会同镇村干部,对全市的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农家菜园等地方进行逐处踏查。5月6日16时许,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副所长刘胜田、民警孙广野巡查到汊涧镇的一个村庄时,发现一个农户的房屋后面的小麦地边生长着一片开着花的罂粟,民警立即向所长李春枝报告了情况。李春枝立即赶到现场,会同民警拍照取证,并在当地村民的见证下,将这片罂粟全部铲除。经当场测量和清点,这片罂粟有4平方米,共计809株。
5月7日中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侦查员陈淞介绍说,经调查走访,这些罂粟是46岁的农妇潘某种植的。去年春夏之交,潘某在来安县有事,看到罂粟开花时非常好看,而且,她还听说,罂粟的叶子、秸秆和罂粟果熬水喂鸡、鹅、鸭,可以防病治病,后来,潘某就跟人家要了一个罂粟果,带回家晒干后,于去年秋天撒播在自家屋后的一小块空地上。最近,那片罂粟开出了红红的花儿,潘某十分喜欢。可是,就在她每天陶醉在美丽的花丛中时,被巡查的汊涧派出所民警发现了。
5月7日中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情报中队指导员殷德国介绍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种植罂粟500棵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种植1棵以上、500棵以下的,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潘某可能面临着牢狱之灾。
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所长李春枝介绍说,5月7日中午,因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农妇潘某已被天长市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被铲除的罂粟也全部销毁,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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