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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差阳错
因为一个男子的一时疏忽,害得一位女士心情很糟糕。4月8日下午,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臧金科讲述了这起阴差阳错的110警情。
4月7日17时51分,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某银行门口一位女士的电动车被偷了。副所长董文联带领民警岑群和陶文浩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报警的时女士来这家银行取款,随手将所骑的电动车锁了龙头,停放在银行的门口,等她取完款出来时,前后也就几分钟的工夫,自己的电动车就不见了。那辆电动车刚买不久,花了3550块钱,而且,座垫下面的储物箱内,还有其他值钱的东西。时女士还无奈地对民警说,本来打算今晚与朋友们聚餐的,现在,车子被偷了,心情糟糕透了!
由于涉案的价值超过了2000元,按规定,千秋派出所及时将此案移交给责任区刑警二队侦破。
可是,派出所民警刚刚将案件移交完毕,又接到了110的指令:一个男子报警说,他刚刚在某银行门口骑错了别人的电动车,现在,又把车子骑回了原处,请求警方寻找车主。
民警在想,是不是时女士丢失的那辆电动车?于是,立即返回现场。
经询问,报警人姓沈,是家一手机店的老板,他原来所骑的电动车,是跟店内的员工借的。因为不太熟悉车辆情况,沈先生在银行办完事后,错把时女士的电动车当成了员工的车子,而且,用员工的车钥匙很顺利地打开了时女士的电动车,骑着那辆电动车回到了店里时,才发现骑错了人家的车子。沈先生立即骑着错骑的电动车,返回原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没有等到车主,而他之前所骑的员工的电动车还在不远处停放着。没办法,沈先生就拨打了110。
接到千秋派出所民警的电话通知后,时女士立即赶到了现场,一眼就认出了她的电瓶车,而储物箱内的物品也证实了车主就是时女士!时女士的心情立马由阴转晴,沈先生也诚恳地表达了他的歉意。最后,派出所民警当着时女士和沈先生的面,将这一阴差阳错的情况反馈给了正着手调查这起“盗车案”的刑警,大家相视一笑,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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