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韩露的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于英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5月31日:于英生入狱后,其父亲等人相继申诉。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在蚌埠被抓获。经审讯,武某某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于英生。今年8月,在坐了17年牢之后,51岁的蚌埠市原东市区区长助理于英生被宣判无罪释放。11月27日,蚌埠市警方抓获杀害其妻子韩露的真凶。如今,公安机关道了歉,于英生拿到了百余万元的国家赔偿,但17年的光阴以及两个受害家庭所承受的伤害,用金钱挽回不了。 不堪回忆独生女家中被害 事发时是1996年底的一个周一。当天上午11时30分,韩露父亲照例去幼儿园接了8岁的外孙回到女儿家。发现女儿躺在平整的被子下面,双手被捆,脖子“被砍得只剩下一层皮”,没了呼吸。 神速抓凶冬季“严打”,17天破案 临近年底的这场血案也让隆冬里的蚌埠平添了肃杀气氛。根据蚌埠日报的报道,就在事发前不到一周的11月27日,蚌埠市公安局刚刚开展严打整治“冬季行动”,主要任务是“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严厉打击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韩露被害的这起案子无疑撞到了“枪口”上。经过现场勘察,警方推测案发时间为上午7时左右,案件性质可以确定为窒息性死亡的他杀案件。由于门窗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屋内并不凌乱也没有明显打斗痕迹,侦查人员认为于英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2月12日对其刑拘。在审讯中,于英生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12月19日,公安机关宣告破案。 女儿被害,女婿是凶手,何淑梅夫妇很难接受这样一个结果。
但于英生自己都认罪了。何淑梅又不能不面对现实。1997年12月24日,蚌埠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于英生因夫妻感情不和,早上送完孩子后返回家中将韩露杀害,并伪造强奸抢劫现场。1998年4月7日,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漏洞重重捡来的精液伪造现场? 让于道欣坚信儿子无罪的不止是自己对儿子的信任,更重要的是检方的指控缺乏直接证据。 “丈夫把老婆杀了,还是个区长助理。”据其回忆,当时这起案子在蚌埠很轰动,几乎家喻户晓,坊间流传着各种无从考证的小道消息。 一审前,张跃总共会见了于英生三四次。第一次会见,于英生就号啕大哭,告诉他没有杀人。 “现场证据很多 ,但缺少能够指向于英生是杀人凶手的直接证据。另外,他的口供也存在重大问题。”正是在看原始卷宗的过程中,张跃发现了很多疑点。得益于这些手工手写的讯问笔录,让当年的每次讯问笔录保持了原貌。“有的字迹凌乱,有的手写工整,讯问的人员不一样,每次都说什么记什么。” “如果真是他作案,那么每个细节组成的过程应该是稳定的。”张跃说,他翻阅前后几十份讯问笔录,发现在作案细节上没有一份是可以完全吻合的,“出现频率最高的证据,供述极其不稳定。” 以点蜡烛的工具为例,供述里开始说是“打火机”,后来又改成“火柴”。再比如,液化气罐怎么从厨房里挪到卧室门口的这个细节,于英生第一次说是“滚出来的”,第二次说是“拖出来的”,第三次又改成“俩手拎出来”。“液化气罐上究竟有谁的指纹,警方也没有鉴定。”张跃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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