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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婧 潘学莲 费小珊
10月13日上午,石梁镇孝庵村自发组村民周某元喜不自禁,原来是市民政局及镇民政办的负责同志,今天特地为他的侄儿周某才办理孤儿手续专程上门进行走访、核对的。
周某元的侄儿周某才现就读于天长中学,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在他刚刚出生6个多月时,母亲就因家庭经济太困难而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父亲又因患精神疾病无劳动能力,生活艰难,周某才现靠叔父接济度日。孩子的遭遇引起了石梁镇党政领导和镇民政办负责同志及村干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开展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摸底登记工作中,镇民政办根据现行相关政策,积极为他申报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费相关手续,使孩子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
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是我省实施的又一项民生工程。根据有关政策,经确认为孤儿的儿童,每人每月可享受6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直至他们年满18周岁。为了使贫困孤儿享受与健全家庭孩子同等的教育等各项福利待遇,石梁镇民政办及时对全镇各村(社区)社会机构养育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等共五类儿童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为使上述符合政策的事实孤儿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确保不重、不漏,石梁镇民政办还将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文书召集起来进行专门培训,重点讲解相关政策。
经过镇民政办及各村(社区)认真摸底调查和市民政局的走访确认,截止目前,石梁镇新增1名孤儿,全镇共有12名名孤儿可享受国家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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