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华同志任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主任; 张雷同志任安徽天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不再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董学文同志不再担任安徽天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王长华同志任铜城镇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杨村镇党委书记职务; 杨瑞明同志任杨村镇党委书记; 叶恒田同志任市农委党组书记,不再担任铜城镇党委书记职务; 朱宏文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农委党组书记职务; 陶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职务; 赵森华同志任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永丰镇党委书记职务; 何祥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周亦春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李大山同志任市教育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吴祥贵同志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党组书记职务; 曾春华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政法委委员,不再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工委书记职务; 王信民同志任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保密办(市保密局)主任(局长)职务; 孙启智同志不再担任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职务; 吴文强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余永春同志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孙光明同志不再担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世田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城东新区党委书记职务; 陈香元同志任市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 缪建林同志不再担任天长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李维林同志任市城市社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兵同志任秦栏镇党委副书记; 徐九平同志任石梁镇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石梁镇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刘德军同志任大通镇党委副书记; 叶晓东同志不再担任大通镇党委书记职务; 应秀武同志不再担任大通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向阳同志任市政协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玉华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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