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供电公司】 于 2017-2-20 09:18 编辑
客户您好: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有关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有关规定,物业小区内客户由小区自备变压器供电,线路设备产权归物业公司或小区开发商所有,小区物业管理、价格制定,不在供电公司的管理职责权限内,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 如小区住户需要由供电公司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需由小区产权单位按照安徽省住建厅下发的《城市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向供电公司申请小区一户一表改造。 经调阅资料,该小区已向国网天长市供电公司提交移交申请报告。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因小区内供配电系统未达到上述规范中的技术标准,我公司已于2017年1月17日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您需要了解整改进度,请咨询物业。 国网天长市供电公司咨询电话:7795598(每日8: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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