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市审计局对各镇(街)、市直单位印发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考核办法》,首次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对市直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据了解,考核对象为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及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跨年度审计项目按审计整改时限纳入相应年度考核。所属二级机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按照考核细则对主管部门考核。考核坚持重在整改、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基础分为100分,分别从审计整改“三个清单”、整改方案制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改情况报告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该市审计部门组成考核组,采取报送资料与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核。对部分重点单位,必要时审计部门将与纪委(监察委)、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审计整改情况现场核查。 对考核结果,除提供给效能办之外,还将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事项,由该市政府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事项,向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其他审计查出的问题,向该市政府报告;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向该市政府一事一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