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林,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决定对你司法拘留15日!”5月22日,天长法院执行法官刘绪凯严词宣布。 2010年,天长市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潘某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借款7万元,期限1年,并约定了利息。随后,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到期后,潘某却迟迟不还。期间,该银行三次在《安徽日报农村版》向其催收,均无回应。潘某被起诉至法院,被依法判令归还借款及利息。执行中,潘某依旧置若罔闻,一直称“没钱”。刘绪凯对其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司法查控,一无所获,鉴于其态度极其恶劣,经请示,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自“江淮风暴”打响以来,该院抽调精兵强将参战,全面吹响“决胜执行难”集结号。采取媒体见证执行、联合信用惩戒、涉企专项执行等,掀起一轮又一轮执行风暴。共执结案件266件,执行到位金额1497.5万元,纳入失信“黑榜”171人,司法拘留33人,强制清场3次,查封车辆34套、房产61套,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在各类媒体发专项稿件5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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