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9.26”奥迪轿车“被抢”事件的公告 2016年9月26日19时30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周女士的报警,称其一辆奥迪轿车在驰宇尚都酒店旁的路口处被三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抢走。
在闹市区公然“抢劫”,案情重大,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抽调警力,开展侦查。经二天二夜的连续工作,现已查明,特公告如下:
2015年1月份,报案人周女士的父亲周某通过本市天隆汽贸,购买一辆白色奥迪轿车,由周某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办理按揭贷款,贷款由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担保,周某和担保公司签订了购车借款抵押合同。至2016年9月26日,因周某未能按期还款,担保公司按合同约定,安排员工付某、胡某、兰某到天长收回车辆。当日19时许,三人在驰宇尚都附近发现了正在驾车的周女士,即将其强行拽下车后,将车开走。
经市公安局侦查,证实双方确实存在经济纠纷,但担保公司三名员工的上述行为已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29日上午,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付某、胡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现已执行,对尚未到案的兰某将继续查处。周某和担保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由双方自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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