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婆的遗产坑害了儿媳
老婆婆走了,给儿媳妇留下了遗产,这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仁和集镇的袁女士(化名)却被婆婆留下的遗产坑害了一把,差一点进了“号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5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仁和派出所的沙玉彬讲述了这个小故事。
5月12日上午,市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所长胡义、副所长李张宗分别带领民警深入田间地头,踏查非法种植罂粟的情况时,发现仁和集镇王桥村一块小麦地里和一处无人居住的破院子里有一些零星的罂粟。经查,这两处的罂粟是村民袁女士种的。
民警随即找到了袁女士,明确地告诉她,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种植罂粟500棵以上的,是要坐牢的;种植1棵以上、500棵以下的,给予行政处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项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听了民警的宣传,袁女士认识到自己犯法了,主动和民警一道,将种植的罂粟铲除,并请求公安机关从轻处罚,袁女士还保证,今后,再也不会再种这个害人的东西了。
5月12日下午,仁和派出所副所长李张宗还告诉笔者,这起违法案件与袁女士婆婆留下的一笔“遗产”有关。原来,袁女士的婆婆两年前去世了,病危的时候,婆婆给了袁女士几十粒比芝麻还小的东西,告诉儿媳妇,这个东西叫罂粟,就是俗称的大烟果子,跟大蒜一块播种,等到它开花结果后,用它的叶子和果子煨汤给鸡、鹅、鸭喝,可以防病家禽的疾病。袁女士记住了婆婆的遗言。去年秋天,分别在两个地方撒播了那些种子,结果,长出了20棵罂粟苗。今年春夏之交,罂粟刚刚开花结果,就被巡查的派出所民警发现了。
李张宗副所长还介绍说,考虑到袁女士的违法情节和认错态度,5月12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袁女士罚款500元的处罚。
|
-
1.JPG
(175.51 KB, 下载次数: 4)
-
2.JPG
(175.95 KB, 下载次数: 4)
-
3.JPG
(179.88 KB, 下载次数: 5)
-
评分记录 | 威望 |
金钱 |
贡献 |
收起
理由
|
NO:007
| + 16 |
+ 16 |
+ 16 |
|
总评分: 威望 + 16
金钱 + 16
贡献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