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互相借用车辆本是正常之事,但这一借后,车却成为他人的。滁州女子黄某刚买了辆新车,就借给男友李某使用,没想两个月后,这辆车户主变成了男友李某,近日,黄某诉至滁州琅琊区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车辆。 2013年4月,黄某购买了一辆大众途观车,当天黄某就将该车借给男友李某使用。2013年6月15日,李某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开具了二手车交易发票,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滁州市车管所办理了该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擅自将该车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在变更了车辆所有人和车牌号码后,这样一来,车辆就变成了李某“所有”。后黄某与李某分手,要求归还车辆时,黄某却吃惊地发现,车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李某也拒不归还,无奈之下,黄某一张诉状递至法院,要求前男友李某返还车辆。 经庭审质证,法院认为,黄某为该车辆的原所有人及原登记车主,李某在未取得黄某同意情况下,擅自过户车辆,侵犯了黄某的财产所有权,判决李某返还车辆,并协助黄某办理该车辆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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