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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天的“半路夫妻” 一对“半路夫妻”,仅仅在一起生活了59天,就因为姐姐、姐夫的干预,分道扬镳了。而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参与调处这场闹剧的派出所民警却束手无策!10月23日上午,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讲述了这个小故事。 毛大哥的小姨子小凡嫁到江苏省金湖县的一个农家,生了一个儿子。因为种种原因,与丈夫渐行渐远,去年年底,夫妻两分手了。小凡的父母去世了,离婚后,无家可归的小凡便来到了姐姐家生活。女人不愁嫁,自从小凡住到了姐姐家,说媒的人几乎要踏破了门槛,姐姐姐夫精挑细选,最终挑中了同村的光棍汉大明,在征得小凡本人的同意后,两人谈起了恋爱。 今年8月份的一天,大明和小凡请来了村干部和主要亲戚,商议起这桩婚事,结果,大明掏出了5000元钱,算作聘礼,交给了毛大哥夫妇后,高高兴兴地将小凡带回了家。在家没待几天,大明就带着小凡一路辗转,先后去了扬州、六安等地,一边旅行结婚,一边寻找打工的地点。这期间,毛大哥夫妻俩一直联系不到大明和小凡,一路打听后,得知他俩在六安市的消息后,夫妻俩于10月22日下午赶到了六安,声称不让妹妹再跟着大明受苦受累了,要将小凡带回家。 大明不干了,责问小凡到底想不想跟他继续过下去?小凡吞吞吐吐地说:不想。 小凡被姐夫姐姐带走了,大明的心里空落落的,他不甘心啊,于是,一路尾随,来到了毛大哥家,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男子在毛大哥家的门前,与小凡有说有笑。很明显,毛大哥夫妇又给小凡找了个男友,大明的心里顿时像打翻了五味瓶,酸溜溜的!可是,自己没有与小凡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因此,无权干涉小凡再找男朋友。 思前想后,大明觉得,这件事肯定是毛大哥夫妻俩捣的鬼,他们两口子出尔反尔,想拿小凡赚一笔钱。不行,我不能人财两空,我要讨回那5000块钱礼金! 可是,毛大哥说了,我的小姨子被你睡了59天,她自己带的1000块钱也用完了,你特么还好意思来要钱?! 大明不甘示弱,说桥归桥路归路,我给你的那5000块钱是我的血汗钱,你今天不给钱,我就不走了! 毛大哥急着要下地收割稻子,哪有时间陪大明吵架呢?于是,就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民警没有发现毛大哥夫妇买卖婚姻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的证据,而且,确定小凡不可能再跟大明过日子了,就当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地告诉毛大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一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听完民警的宣传后,毛大哥同意退还彩礼,但只同意退给大明4000块钱,因为,小姨子跟大明在一起生活的59天期间,花掉了1000块钱,这笔钱要扣掉。大明表示同意。 在民警的见证下,毛大哥退给了大明4000块钱,大明将毛大哥之前写给他的5000块钱的收条还给了毛大哥,双方再无瓜葛…… 一点感慨:如今,婚姻自由了,买卖婚姻、干涉婚姻的丑恶现象明显减少了。不过,我觉得,对于离婚率不断攀升,个别婚姻参与者道德沦丧、品质低下、礼仪不讲、廉耻不顾,父母不管、子女不问,小三、小四似乎也不觉得丢人现眼的现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赞成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今天说的这个小故事,就有点让人感慨,是褒是贬,我不说了,大家看着评论吧!总是,婚姻不是儿戏,慎重对待方可组建一个温馨的小家庭,如果一个个小家庭都和睦了,我们的社会也就和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