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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您身处的小城天长历史悠久、风景如画,已荣获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活在这样一个惬意的环境里,我们应该倍加珍惜。 一、你(单位)在沿街地段进行维修、装潢、安装店招、挖掘道路等露天施工活动前请与我局辖区中队联系,按规定做好施工围挡,我局将及时给您提供相关服务。(一中队:7021195 二凤路以西(含二凤路);二中队:7030015 二凤路以东;开发区中队:7036756 荭草湖公园以西) 二、你(单位)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必须统一到天郑路(千秋大道与郑集路交叉口西侧)建筑装潢垃圾倾倒点倾倒。 感谢您的配合! 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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