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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盗窃案
您也许见过偷钱的、偷鸡的、偷人的,但是,未必听说偷秧苗的吧?7月17日上午,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副所长李自生就讲述了这么一起离奇的小案子。
潘师傅是铜城镇的农民,家里承包了9亩地。今年春上,播种、移栽的水稻秧苗刚好够栽9亩地。6月13日下午,一家人辛辛苦苦地拔了100多捆秧苗,和往年一样,就这么撂在了秧坂田里,准备第二天继续拔秧的。
说起来也奇怪,到了晚上11点多钟,潘师傅觉得右眼皮一直在跳。他听老人讲过:“左眼跳财,右眼跳灾”,眼下,正是夏收夏种的大忙季节,会遭遇什么样的灾难呢?思来想去,潘师傅想到了秧坂田的秧苗!于是,打着手电筒,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田边一看,糟了,下午刚拔好的秧苗一捆都不见了!
23时25分,接到了110的指令后,铜城派出所副所长李自生带领民警张勇及时赶到了现场。经勘查,认定那些秧苗肯定不是被牲口吃掉的,而是被别人偷去了。
干什么都要学问,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突然想起了一个老贼曾交代过的一句话:“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意思就是说,刮大风的夜晚可以出去偷东西,因为有风声,便于逃跑;有月亮的夜晚,不能出去偷东西,因为,一旦被人家发现了,人家可以借着月光,轻而易举地把贼撵到;下雨天的夜晚可以出去偷东西,因为,脚印会被大雨冲掉;而下雪天则不行,容易留下脚印。
民警当即判断,天干物燥,小偷从秧坂田里直接把湿漉漉的秧苗偷走,在偷运的过程中,被偷的秧苗肯定会滴水的,路上应该会留下清晰的痕迹,可以循着滴水的痕迹,尾随着找到被盗的秧苗。于是,民警打着手电筒,和失主一道,顺着秧苗滴水的方向,一直向西,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大约二十分钟,来到了一户人家的门口,滴水的印子没有了。民警断定,被盗的秧苗肯定在这户人家!
民警敲开门,进入院子后,用手电筒一照,看到院子里有两只硕大的塑料编织袋,湿漉漉的,打开一看,里面装的全是秧苗!
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潘师傅一眼就看出捆扎秧苗的草是他家的那种!
可是,面对找上门来的民警,房主姚某拒不承认这些秧苗是偷的,说是自己花钱买的,有票据,还赌咒发誓,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是,民警问他买了多岁捆的时候,姚某却说不上来。而潘师傅一口报出了他家下午拔的秧苗是好像是114捆。经过现场清点,果然是114捆!
民警二话没说,随即将一脸囧态家主传唤到铜城派出所。经调查,姚某家的承包地旱田多,只有三四分地的水田,春天,就没有准备秧苗,想着能不能从别人家的秧田里“借”点秧苗来栽栽。6月13日夜晚十点多钟,姚某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看到一块秧坂田里有拔好的秧苗,就拿出两个塑料编织袋,趁着夜黑风高,把秧坂田里拔好的秧苗全部拎到了田埂上,再一个一个地装进了塑料编织袋内,担在摩托车上,运回了家。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栽呢,民警就连夜找上门来了。
经过鉴定,被盗的114捆秧苗品牌是Y两优900,价值300元。
案件查清后,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给予姚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7月17日上午,办理此案的民警赵超介绍说,民警帮助潘师傅连夜把被偷的秧苗送回了家,没有影响潘家的栽插。可是,问题来了,偷秧苗的姚某也是个村民,正值农忙,他磨磨蹭蹭地向民警提出:“还有一大片农田要耕种,忙死了!你们能不能开开恩,等我家的农活忙完了再拘留我呀?”。办案民警随即请示了领导,得到同意后,决定暂缓拘留姚某。
7月17日一大早,姚某家里的事情全部处理完毕了,他带了几件换洗的衣裳,自觉自愿地走进了铜城派出所,让民警送他去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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