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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美容化妆品”竟然是小作坊里灌装的------
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大案
12月28日,从公安部传来消息,公安部公布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第六批督办案件,我市“鲍某某等制售伪劣化妆品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据悉,此案曾引起滁州市公安局和安徽省公安厅的高度关注,是我市公安、工商部门联手破获的一个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美容化妆品案件,目前,警方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扣押假冒伪劣的美容化妆品案值150余万元,令办案民警和工商执法人员震惊的是,这些销售到北京、武汉、成都等全国各地的所谓的“品牌美容化妆品”,竟然是几个农民工在一个简陋的私人小作坊里手工灌装出来的!
2012年10月份,市公安局张铺派出所所长管一星、教导员葛汪祥、民警李大飞等人经过深入摸排,发现一条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美容化妆品的线索,立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责成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和张铺派出所共同查处。经过侦查,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生产假冒伪劣的某品牌系列美容护肤水的情况。
11月27日上午,市公安局联合该市工商局,果断出击,直扑黑窝点时,发现8名农民工正在加工生产所谓的“品牌美容化妆品”,公安民警和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将女老板鲍某某控制,现场查获假冒某品牌丝瓜水、黄瓜水、玫瑰水、芦荟水成品621箱13000余瓶,扣押半成品桶装化妆品水166桶、包装箱800只、空瓶18000多个,扣押物品案值150余万元。
11月27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女老板鲍某某被天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警方顺线追踪,12月3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7日,犯罪嫌疑人顾某某被市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经初步审查,今年38岁的鲍某某是我市张铺镇的农民。2012年7月份以来,曾在天津打过工的鲍某某伙同蔡某某、顾某某等人分工协作,在张铺镇租赁了四间门面房和仓库,购置了造假工具,印制了包装箱等造假器材和原料,雇佣了一些农民工,大肆加工、灌装假冒的某品牌丝瓜水、黄瓜水、玫瑰水和芦荟水,这些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冒的“品牌美容化妆品”,分别销往北京、郑州、南京、武汉、成都等全国各地,短短几个月,销售金额已经 高达200多万元。
目前,市公安局正在依法追查这批假冒伪劣的“品牌美容化妆品”的销售情况,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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