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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国家政策好,多亏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否则我的家庭怎么也不能承受如此高额的医疗费,我们也许早就放弃治疗了……”这是我市参保居民患者小芳的父亲发自肺腑的心声,也是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为民解难的一个缩影。
如今,在我市实施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为全市11万多城镇居民健康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为许多困难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小芳,2014年9月被确诊为白血病。她的父母一直为女儿的病情奔波,好在有大病保险帮了她一把。截至目前,小芳共花费医疗费用109.3万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22.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9.7万元。
近年来,我市坚持高水平、广覆盖,积极落实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困难。做到了“三个全覆盖”:人员全覆盖,所有城镇医保参保居民都自动参保大病保险;病种全覆盖,不论何种大病,只要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达到起付标准以上均可享受;药品全覆盖,凡不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药品,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我市实行“一站式结算”,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体化结算平台。通过信息结算系统,患者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不需另外办理大病保险手续,直接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实现了“两个不”:不需另行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划拨,参保人员只要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就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不设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通过补偿,居民医保大病人群基金支付比例由52%提高至68%,整体补偿率提高了16个百分点。近两年来,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已支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400人,发放补偿款767万元,其中最高的补偿金额达59.7万元。 (姜阳 蔚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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