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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生活中,很多市民都曾接到陌生电话,询问是否需要买卖房屋或者理财需求等,未来这些骚扰电话将有可能大大减少。安徽最新规定:出售个人隐私最高罚款50万元。 刚买新房就会接到装饰公司的推销电话,孩子一到上学年龄培训机构的邀请电话就来了,网上购物刚下订单,第二天就可能接到无货退款的诈骗电话,预订的航班还没起飞,退票改签的诈骗电话就会紧随而至,可以说现在林林总总的骚扰、诈骗电话已经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让人不厌其烦。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因为公民个人信息遭到严重泄露。 9月30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根据条例,向他人出售、披露所获取信息的,将被会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其中最大亮点是保护公民隐私,严禁个人信息的外泄。今后出售个人隐私的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面临巨额罚款。 条例规定,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以及其他掌握公众信息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信息的丢失、泄露、损毁和篡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披露、出售所采集的信息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将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他人。 违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泄露、垃圾短信、推销电话……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骚扰”信息不断,市民对此深恶痛绝。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审议了《安徽省信息化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条例对倒卖个人信息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最高罚款50万。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实信息,个人有权要求“删帖”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应当遵循一个数据一个来源和谁采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管理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实行共享,避免多头重复采集。其他单位和个人采集信息,应当征得被采集人同意,并说明信息的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披露、出售所采集的信息,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将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他人。” 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布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采集、使用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更正、删除与其相关的不实信息。 倒卖个人信息,最高罚款50万 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以及其他掌握公众信息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丢失、泄露、损毁和篡改。而非法获取、披露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向他人提供所获取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所属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进行相应的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未按要求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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