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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石梁路、万寿路、天宝路、永福东路马路菜市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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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零时起,取缔石梁路、万寿路、天宝路、永福东路马路菜市场;7 @% m5 ?6 L" r' E; [6 {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石梁路、万寿路、天宝路、永福东路马路菜市场各经营业主应自找室内经营场所,不得再从事占道经营活动;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取缔并暂扣其经营工具及物品。
四、对阻碍城管执法部门取缔马路菜市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 d+ K, O# O( u# H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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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天长市公安局6 L4 n& z# F2 S0 R
天长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天长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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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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