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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我市33项民生工程之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实施部门:天长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550-7770401 实施内容:凡持有我市户籍地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待遇标准:2016年6月起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270元。 申请流程: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城市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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