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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故事:
老婆做贼老公退赃
故事导读 老婆无意中做了贼,偷了人家的电瓶车,被老公识破后,善良的老公多方寻找到了车主,把赃物退还给了人家,最终,老婆被关进了拘留所。2016年12月27日上午,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张鹏讲述了这个有点儿荒唐的小案子。
人肉女贼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6年9月19日上午,市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接到女青年小柳的电话报警,说她停放在万家福菜市场门口的新电瓶车不见了。队长吴斌带领侦查员迅速赶到现场,调取了相关视频监控,仔细回放,发现一名年轻的女子推走了小柳的电瓶车。
就在民警调阅监控找到了涉嫌偷车的女嫌疑人时,报警人小柳用手机拍下了视频中那个女贼的照片,发在了微信朋友圈中,说那个女贼偷了她的电瓶车,希望大家转发,“人肉”这个女贼。
以旧换新 微信的功能是强大的,一天,女贼的丈夫小蒋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那条“人肉女贼”的微信,照片虽然有点不清晰,但是,小蒋一眼就看出那张照片特别像自己的妻子小玲!
当天晚上,小蒋把那条微信给妻子小玲看,问她照片中的人是不是你?小玲当即说不是她。
小蒋又问,你以前骑的是一辆旧的电瓶车,现在,怎么突然变成新的了?而且,电瓶车的图案、花纹怎么看都不像以前的旧电瓶车了?
面对丈夫的怀疑,小玲当即解释,说销售商举办“以旧换新”大酬宾活动,她已经把原来的旧电瓶车“以旧换新”了。小蒋信以为真,也就没有再细问了。
良心难安 小玲的花言巧语虽然骗过了丈夫,但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小玲的心里很是不安,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做的不对,越想越害怕,终于在一天夜里,良心备受煎熬的小玲鼓足了勇气,告诉丈夫,那辆新电瓶车是她偷来的,原先的旧电瓶车不见了。
原来,小玲在一家公司上夜班,那天早上下班时,发现自己的电瓶车不见了,小玲断定是被贼偷走了,她没有报警,而是一个人步行到万家福菜市场,买完菜后,从菜市场出来时,看见一辆新的电瓶车停在路边。小玲心想,别人能偷我的车子,我也可以偷别人的车子!小玲一看四周无人,就把那辆电瓶车推到了一家修电瓶车的地方,告诉修车的师傅,说她的电瓶车钥匙丢了,让师傅把车锁给换一下。信以为真的师傅看了看小玲,觉得她一脸的真诚,不像个偷车贼,当即帮她换好了锁,小玲就把那辆电瓶车骑回家了。之后,在丈夫小蒋的怀疑下,小玲谎称那辆电瓶车是自己“以旧换新”“换”来的。
请求撤案 平时,安分守己的小蒋在得知妻子的电瓶车居然是偷来的之后,又气又急,想尽了办法,最终,费尽周折,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失主,夫妻俩一道把电瓶车退还给了失主小柳。小蒋还诚恳地说,他的妻子小玲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才偷了小柳的车子,恳请小柳原谅。
见到失而复得的电瓶车,又看到小蒋和小玲诚恳的道歉,小柳随即来到了市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告诉中队长吴斌,说她那辆被偷的电瓶车找到了,请求刑警队撤案。
老婆被拘 经过侦查,刑警们发现犯罪嫌疑人小玲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应当撤销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经过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审批,撤销了案件的侦查,转为治安案件查处。
2016年12月27日,千秋派出所副所长葛玮带领民警办理了此案,经鉴定,那辆被盗的电瓶车价值1400元。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和第19条第2项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小玲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在被送往滁州市拘留所的路上,小玲红着脸告诉民警,现在,她的肠子都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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