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保护天鹅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大通镇境内的许多水库、塘坝均会季节性地飞来许多天鹅,栖息的天鹅对水产养殖户来说,或多或少地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有不少村民不了解天鹅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有驱赶甚至捕杀的想法。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民警通过多种途径,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国家的政策,开展保护天鹅行动,为天鹅在大通镇营造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
3月3日11时许,养殖户胡某报警说,自家鱼塘里的鱼被天鹅吃了,希望给个说法。为避免天鹅遭受伤害,所长董锋带领民警汪鹏飞、陶松等人立即赶到现场,看到鱼塘的水面上一群天鹅在自由地嬉戏,民警数了数,一共33只。胡某说:“本想着它们一两天就会飞走的,哪晓得,它们一待就是几十天。我的鱼塘里有六七千斤的鱼,照这样下去,损失太大了!我也知道天鹅是保护动物,不能驱赶,但找不到有关部门反应,只有向派出所反应”。所长董锋对胡大哥的做法表示肯定,并宣传了法律知识,希望他继续为保护天鹅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民警会将胡大哥的情况向相关政府部门反应,一定会给胡大哥相应的经济补偿。
民警的解释得到胡大哥的认可,他表示,只要这些天鹅在我的养鱼塘里一天,我就会保护它们一天,绝对不会让它们受到伤害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