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滁州市2013年5月份“月评精神文明六佳先进事迹”出炉,我市城南小学六(7)班学生刘颖光荣入选,成为滁州市5月份“滁州好人”。 9 o: k6 t7 t N0 f/ o3 B
/ j" A: y" }3 \" z( t
0 G, B* c0 ^1 Y
2000年出生的刘颖,天长市城南小学六(7)班学生,她有一颗见义勇为、无私大爱的心。在别人有困难的情况下,她义无返顾地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一位老人的感人事迹在天长广为传颂。她的善举显得弥足珍贵,她拒绝冷漠,传递温暖,吹响了“爱”的集结号。今年,她还被评为天长市首届“美德少年”。
据悉,自去年滁州市开展“月评精神文明先进事迹”评选活动以来,我市一直坚持抓好“身边好人”典型选树工作,每个月都坚持推介2名以上“滁州月评事迹”候选人上报滁州市文明办参加评选。截止目前,全市累计18名同志当选滁州月评好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