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陈某霸占以物抵债门面房,拒不搬出,被天长法院拘留。在尝到苦果后,幡然醒悟。近日,该院执行法官接到拘留所中的陈某电话,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请求提前释放。在写下检讨书,主动付诸行动后,才如愿以偿。 郭某以做生意为名,先后向张某借款共计99万元,借款到期后,仅偿还了4.3万元,余款及利息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无奈,2018年11月,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郭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郭某名下的两间门面房。经两次司法拍卖流拍后,双方协商,郭某同意以物抵债给张某。该院准备对该门面房进行腾空,却发现其中一间被案外人陈某霸占,多次找陈某谈话,告知拒不搬出的后果。陈某置若罔闻。11月7日,案件承办人找到陈某,陈某却耍起了无赖,还以暴力、录视频等方式威胁,拒不配合。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处罚。 陈某被拘后,才察觉事态严重,主动打电话给案件承办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在写下检讨书后,才被提前释放。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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