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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女民警王红艳在永福路与万寿路交叉路口高峰岗执勤时,对一名骑电动车带人逆行的中年妇女进行言语劝阻,并抓住其电动车保险杠示意停车,不曾想该女子不听劝阻,强行拖拽民警致使民警倒地负伤,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看望慰问负伤民警,同时指令交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8月26日,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乔某芳被天长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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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7时57分,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女民警王红艳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位中年妇女骑电动车带人逆行,当即言语劝阻,并抓住电动车的后保险杠,示意骑车的妇女靠边停车,准备纠正她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哪晓得,骑电动车的妇女不但不听民警的劝阻,还骂骂咧咧,并且毫不在乎地吼道:“我就这样走,你管得了啊?”说着,一加速,扬长而去。此时此刻,女民警王红艳的手还拽着电动车的后保险杠,面对骑车妇女突如其来的举动,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能跟着电动车一起奔跑,从路南到路北,连拖带拽,中途,女民警不停地劝骑车人停下,但是,骑车的妇女置若罔闻,最终将女民警王某拖倒在地,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事发后,骑车的妇女不顾受伤倒地的女民警,骑着电动车逃离了现场。 ![]()
当天上午,受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苏骏的委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朱家骥,交管大队大队长张本标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了因公负伤的女民警,并指令交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千秋派出所所长曹远明和副所长秦祖祥、张健带领民警分头行动,一组人马调查走访目击证人,固定相关证据;另一组民警调阅了沿途的监控录像,寻找肇事电动车的行车轨迹,最终锁定了锁定了骑车的妇女就是天长市冶山镇的乔某芳。 ![]()
8月25日中午,民警上门找到了乔某芳,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乔某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8月26日晚,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乔某芳被被送往滁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
炎炎夏日,酷暑难当,所有交警同志以及志愿者们在每一个路口认真履职尽责,维护交通秩序,倡导文明出行。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和志愿者的劝导,从自身做起,减少交通不文明行为,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参与者、践行者,携手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人人争当“文明天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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